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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6/5/17
 
 
 
 
 
 
 
乐政人〔2016〕4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建香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研究决定:

史建香同志任区法制办主任;

石自成同志任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晏德全同志任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丁禄善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彭文进同志任区一中分校校长;

王小英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强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宝兴同志任区应急办副主任;

  王维祥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副主任。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