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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乐都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10/28 17:03:5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于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廉政勤政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乐都区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等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明军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乐都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一文,供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参阅。

 

关于进一步加快乐都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于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廉政勤政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乐都区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等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坚持法治政府目标,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统领政府工作全局,贯穿政府工作始终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予以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编制出台《乐都区“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乡镇、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重新修订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参与配合抓、法制机构具体组织督查抓的工作格局。认真开展2016“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创建带示范,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乐都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乐都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乐都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乐都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逐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组建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和相关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从源头上大大降低行政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9件,审核协议、合同10余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8起。

(三)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确保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按照理顺职责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的要求,完成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两个清单”建设,区政府24个部门共梳理出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3415项,制作流程图362项,明确了权力主体和运行流程。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67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稳步开展“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2015年,共获取各类政府信息130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备质量。全面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建立《乐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制作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监督流程图》,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各项程序和文书格式。2014年,乐都区被确定为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试点单位。在示范创建中,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实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6件,为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4年之前的16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以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为重点,着力整顿粗暴执法、钓鱼执法、违规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等问题,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区57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对不符合执法资格的及时清理出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2件,督促整改和纠正6件,有效提高了案卷质量。

(六)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调解等手段办案。2015年以来,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同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裁判行政争议的审判工作,在行政诉讼中切实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2015年以来,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4起,有效化解了在宅基地登记、土地征收等方面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办结信访案件。

(七)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去年区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1件、政协提案143件,办结率达100%。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专项监察,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重要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理和纠正。

(八)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区政府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学法意识显著增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一次,形成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法形态。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专业法律知识已成为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2014年以来,共集中培训5批次,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日、“六五”普法等时机,通过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广场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制约因素

  经过多年的努力,虽然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推进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虽然已纳入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但从现状来看,各乡镇、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依然不够,少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对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具体的行动。

(二)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不作为或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行政执法环境形势严峻。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群体、利益关系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主要集中在城中村改造、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城管执法等方面。尤其在实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群众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占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进而引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有待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其次,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也没有专设法制机构,法律专业人员匮乏,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因人员不足原因,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还存在临时聘用人员,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矛盾凸显,情况复杂,迫切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此,必须把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把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为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把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加快推进全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评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继续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在现有体制、机制下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是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对涉及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等,均要列入重大议事决策事项,对立项、调研、论证、决定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研究论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大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明确5年有效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每2年清理制度,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并予以修改或废止,及时消除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按要求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络,重点推进政府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公共权力透明行使、公共资金透明使用、公共资源透明分配、公共服务透明供给。
  
五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行政审批管理模式,科学下放和裁减行政审批事项,合理缩减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运行,完善“一站受理、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健全区、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加快建立网络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提高办事效率。
  
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完善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以涉及民生执法的行政部门为重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切实加强监督,努力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细化执法流程和责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每两年对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评议考核,开展一次案卷评查。

七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依法维权的体制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人事、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治理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决撤销行政机关违法的或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应诉规则,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制度化轨道。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敬业意识,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推进依法行政中更加积极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加出色地完成所肩负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