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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0/12
 
 
 
 
 
 
 
乐政办〔2017〕178号
 
关于成立乐都区2017年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
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全区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工作,做好项目工作的部署、落实、资金的管理等内容,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都区2017年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区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长:许乃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元平 区农牧局局长

侯子才  区财政局局长

  员:段勋福 区农牧局副局长


   寿乐镇镇长

马元宏  高店镇镇长 

张武忠  雨润镇镇长 

祁利德  碾伯镇镇长

杨新春  高庙镇镇长

余成伟  洪水镇镇长

张金泽  达拉乡乡长

朵春英  中岭乡乡长

贺鹏祥  李家乡乡长

保守军  马营乡乡长

张经毅  芦花乡乡长

安玉萍  下营乡乡长

屈长林  城台乡乡长

贺连昌  蒲台乡乡长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马元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区农牧局:负责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区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审核、审计等工作。

乡镇政府:督促项目建设户按期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做好本乡镇项目建设监督、评定、检查、验收等工作。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