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都区马营湾塘1#石英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海东市乐都区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15万t/a,服务年限4.4年;
总投资:697.3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乐都区马营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7′4.65″~102°37′14.94″,北纬36°31′4.06″~36°31′13.54″,西距乐都城区约29.2km,交通方便;矿区面积为32.1ha;
工作制度:矿山年工作天数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2.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简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地施工噪声、扬尘、废污水、表土剥离、废石占地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由于拟建场地周围无居民点,施工期间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废污水不外排;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可将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完毕及时清理、平整,可使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位最低程度。总体来说,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凿岩穿孔、爆破、破碎、矿石堆存扬尘、运输扬尘;生活污水;工业场地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开采废石、生活垃圾以及剥离表土;开采可能引发水土流失等。
运营期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有:开采采用湿式凿岩,进行喷雾洒水,废石、表土堆存、运输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可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水泵、空压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废石作为建材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利用时送至排土石场;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以上各种环保措施均作为“三同时”检查验收项目,将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3.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不会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组织实施,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简本或其他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索取查看,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区主要公共场所发布公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征求公众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2日
8.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东市乐都区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联系电话:15109793367
联系人:刘工
9.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18697167720
邮箱:9846052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