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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乐都区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保障金缴纳情况公示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2/20 10:13:04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每个单位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全社会各用人单位都应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国发[2015]7号)、《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财[2016]1045号)、《青海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办法》青残联会发[2017]25号有关文件精神,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向区残联、地税机关自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经区残联、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就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法定1.5%的单位。足额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予以公示(第一批):

201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1.5%的单位(排名不分名次):区纪委、区残联、区档案局、地税局、国税局

2016年足额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排名不分名次):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海东市乐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青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乐都分公司、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海东市乐都区粮油公司、海东市贵强新材料有限公司、海东市乐都区华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七九处、地税纳税服务科、乐都中铁华宇轨枕制造有限公司、乐都烁华铁合金有限公司、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

 

 

 

 

海东市乐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