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发
证办事流程
(包括集体、
国有单位、
个人初始、
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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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并收件 由土地使用者申请,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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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图件及土地附着物产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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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全部交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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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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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籍调查: 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权属性质及四至界定等权属调查。外业组织本宗地及四邻现场指界、填写地籍调查表、四邻签字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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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属审核: 地籍调查表完成后,对申请人资格、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情况、登记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核。首先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具备土地登记的意见,逐级上报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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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登记: 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审核批准意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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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人员对土地使用权登记后,填写打印土地证书,收取费用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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