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关于您所反映乐都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有关问题,乐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住建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乐政函[2016]177号)文件精神,我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于2017年1月16日至2月12日完成考核验收工作。2017年2月14日起,省审计组对我区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开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个别农户不符合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发现问题后,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要求全区各乡镇对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再次自查审核,严格把关,将不符合政策的危改对象重新在本乡镇内调整。截止目前,高店镇、雨润镇、洪水镇、李家乡、马营乡、芦花乡、中岭乡、城台乡、下营乡、共和乡、马厂乡、蒲台乡等12个乡镇的2016年危改对象补助款已拨至信用社,信用社往农户卡中正在发放中。高庙镇、寿乐镇、瞿昙镇、中坝乡、达拉乡、峰堆乡等6个乡镇的2016年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还在进一步的自查和审核当中,补助款暂未发放,等自查审核工作完成后,尽快将补助款发放到农户。
如果你对此答复还有疑惑或意见,请与住建局联系。
联系电话:8622573
2017年4月7日